患者在医疗侵权纠纷中需提供充分证据,包括就诊事实、损害结果及相关费用的证明,以建立与医疗机构的事实因果关系。同时,医疗机构提出的证据要求患者提供反驳证据,否则可能败诉。
法律分析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高级法院法医室或公安部门的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提供卫生行政机关的裁决证明。
9、如未经裁决,提供所受损失的相关证据。
10、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在医疗侵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首先,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诊的事实,要对自己受损害行为提供证据,在什么时间受到什么伤害提供证据,即作为原告的患者的损害与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具有事实因果关系,这些事实可以通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的挂号、交费单据等证据证明。否则,如果患者在此医疗机构就诊而起诉其他医疗机构显然是不能成立的主张。其次,患者要对受损害的结果提供证据,受到了多大的伤害,造成了多么严重的后果,损害数额是怎样计算出来的,这些都是要由原告即患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再次,在医疗诉讼中,如果医疗机构提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后,而此时就要求患者提供反驳的证据,否则,患者就可能面临败诉的危险。
结语
提供充分的证据是医疗侵权纠纷中患者获得胜诉的重要条件。患者应提供医疗事实、损害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等证据。同时,患者还需证明损害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并提供受损害的严重后果证据。若医疗机构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清白,患者应及时提供反驳证据,以保证胜诉的机会。委托代理诉讼的患者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患者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积极维护合法权益,以获得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 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