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之外的人出具还款承诺书一般是有效的。但若该合同属于人身关系而产生的债务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若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一、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指的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务转让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债务转让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债务的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无效或者已经消者已经消除的,即使当事人就此签订了承担合同,也没有效力。未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有在债务成立时才会发生转移效果;
2、转移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可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3、债务承担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只有经债权人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
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可转让债权债务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转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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