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如何处理多个继承人的房产继承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享有同一财产的所有权。共有,可分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一般企业等民商事主体按份共有;对于家庭成员来说,只有共同所有。
共同所有人平等享有所有权。根据房屋原有产权的不同,多个继承人对房产的继承有以下情况:
(1)社会保障住房,由于住房与当地政策密切相关,有些事先同意不能继承,有些强调没有所有权,只能继承房屋的使用权。
(2)自有商品房或宅基地上住房:如果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多,且均处于同一顺位,可在大家同意的情况下共同拥有和享有产权。如有不同意,其他同意方必须与其达成协议。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遗留的房屋产权结构中,仍有公共租赁住房,看似所有,但没有产权证明。对于该房屋,可在租赁有效期内共同继承使用,但无所有权。
二、房产继承人的继承人的顺序是如何的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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