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正科或副科级。法官的级别分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四等共十二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十六条 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