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不判离的情况下,当事人应积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然后在下一次离婚诉讼过程中提交给法院。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婚姻关系。所以只要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证据能得到法院认可,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就会判决二人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