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任何人都不得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也不得 故意伤害他人 的身体。《刑法》第131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 直接责任人 员予以刑事处分。”根据这一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刑法》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方面,具体规定了以下几种犯罪: 1.故意杀人罪和 过失杀人罪 ; 2.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包括:故意伤害罪和 过失致人重伤罪 ; 3.侵犯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包括:强奸罪, 奸淫幼女罪 ,强迫妇女卖淫罪; 4.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包括: 非法拘禁罪 ,非法管制罪,拐卖人口罪; 5.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犯罪,包括: 诬告陷害罪 ,侮辱罪,诽谤罪,伪证罪,隐匿罪证罪; 6.侵犯涉及到有关人身权利的犯罪,包括: 刑讯逼供罪 , 非法搜查罪 ,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聚众”打砸抢”罪。本案父母行为构成《刑法》规定 7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