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不能冻结。公安机关为了侦破案件的需要,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冻结的,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侦破,冻结和审理的需要冻结与案件有关的财物,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不能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