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为3年,超过20年不予保护,人民法院可酌情延长。届满后,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抗辩,但同意履行或已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为由抗辩或请求返还。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是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拓展延伸
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和适用条件
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和适用条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关系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通过诉讼来解决。计算方法一般是从特定事件发生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来确定。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债权债务关系的性质、当事人的身份、诉讼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具体计算方法和适用条件可能因国家、地区以及具体法律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按时提起诉讼,以免错过时效期限。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损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延长。根据第192条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不得以时效为由抗辩。债权债务关系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和适用条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应仔细研究相关法规,确保按时提起诉讼,以免错过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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