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请病假的处理方式:调查请假真实性,如不真实按规章制度处理;若请假真实,超过医疗期可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法条参考:根据工作年限和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需劳动能力鉴定,一至四级解除劳动关系,五至十级不得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合同。根据请假真实性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分析
长期请病假的处理方式有
1、调查一下是否真实的病假,可以定期探望一下,让他提供主治医生联系方式,或者去其就诊医院问一下。如病假不真实,他就是旷工,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即可。
2、如果病假真实,看他是否在医疗期内,超过医疗期了,可以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其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下是可供参照的法条: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规定第7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如果在调查之后,员工的请假为真实的,那么就应该给予员工一定的假期来进行休养,如果是假的话,估计应该会采取相应的手段措施。
结语
长期请病假的处理方式有两种。首先,需要调查病假是否真实,可以定期探望员工,要求提供主治医生的联系方式,或者去医院核实。如果发现病假不真实,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即可。其次,如果病假属实,需要查看是否在医疗期内。如果超过医疗期,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法条规定,医疗期可根据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时间。对于被鉴定为一至四级残疾的员工,应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则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给予真实请假的员工休养,对于虚假请假的员工则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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