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想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向其索要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支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法院请对方单位协助,每月定期从对方工资账户中划拨抚养费,强制其完成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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