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抚养费的支付形式,一般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实物抵付,当然实物抵付时,应以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相应的经济收人为宜。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一般是逐月支付,或者是双方商定的一个特定期间支付。有条件的,或者是有可能以后难以找到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无经济收人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很多时候,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就处于矛盾激烈期,并选择分居,子女甩手由一方抚养,而另一方以离婚为条件等拒不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在离婚时,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要求对方对分居期间的抚养费进行补偿。
在了解了支付抚养费的方式之后,其实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不一定就是要一次性支付,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分期支付或者以物折抵。现实生活中关于离婚后子女问题产生的纠纷的确不少,例如,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子女而产生纠纷、获得子女抚养权一方虐待子女但不愿意放弃抚养权等。不少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都会不知所措,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一、离婚后女方不给房产男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不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因此,男方不抚养子女的,应当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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