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公务员请假不能连续超过十五天,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根据我国目前对于公务员的请假规章,具体的时间上限是没有规章的。但是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会被辞退。法律依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一)因病休假连续2个月或1年内累计6个月,且不能恢复工作的,须经当地机关事业单位医务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根据鉴定情况作如下处置:1、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不上班的,从第3个月或第7个月起,停发薪资和福利待遇;满1年仍不上班的,按辞退或解除聘用处置。2、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须按相关规章办理退休(职)手续。3、经医务工作能力鉴定,因病不能恢复工作,没有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继续休病假;从鉴定之日计算,满1年再进行鉴定,经两次鉴定均达到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且不能恢复工作的,一般应办理退休(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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