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年利率36%之内的利息均为合法。超过36%之外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1、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上若无利息约定,往往可以推定借款人不必对贷款人支付利息。换句话说,从法律上讲,借款人拿到的是无息借款。2、虽然这里可能对出借人的利益会造成一定的损害,但也是诚实守信原则的体现,我们常把这个叫做无息推定。3、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当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时,法院不会给予支持。但除自然人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时,出借人请求支付利息,法院会从市场利率、交易环境、交易方式等多角度确定利息。4、借贷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5、借款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超过36%的部分必须返还,在24%至36%之间的部分若已经支付则不必返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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