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诉,到法庭上向法官表达你不想离婚的意愿;因为如果没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必须离婚的五种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只要你不同意,法院第一次也不会判决离婚的,那么你暂时是安全了,为什么是暂时呢,因为如果对方下定决心想离婚,那么等6个月之后,可以再去法院起诉,且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你真的不想离,好好抓住这六个月时间,积极反思,努力去修复了。
如果,这段感情实在无法挽回,那么就是“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了”
被起诉离婚,但自己不想离怎么办
当然不可以。
如果不出庭,你首先失去了一次表达自己真实想法的机会,会让法官觉得你不想去挽回这段感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所谓缺席判决就是,你不到场的情况下,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和认定的事实来对案件作出裁判。
所以,你不出庭,只要原告有证据证明你们感情破裂,法官也一样可以判决离婚。
不想离婚对方一直起诉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想离婚,而另一方又起诉的话,只能双方一起协商看能不能有别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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