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两倍工资;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按一年工资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补偿。
法律分析
关于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规定,可以理解为:
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劳动报酬的补充。
换句话说,就是如果在用工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工资作为劳动报酬的补充。
2、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3、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工资计算;
4、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有的后果有:
1、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3、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4、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5、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1、由解除决定人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综上所述,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效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工资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结语
未签定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额外的工资作为劳动报酬的补充。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失。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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