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中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它包括废品、返修品和超差利用品三类产品。加强不合格品管理,
一方面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另一方面,对保证产品质量,生产用户满意的产品,实现较好的社会效益也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企业不合格品管理不仅是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现场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不合格品包括:不良品和异常品
不良品:是指经判断属于不合格品的产品,且经返工、特采后仍然不能使用的产品。
异常品:指在从原材料进货到产品的正常加工过程中发现的某些特性异于正常产品的产品。
包括:设备异常停止时正在加工的产品、加工过程中的怀疑产品。
不合格品的判定
1、产品质量有两种判定方法,一种是符合性判定,判定产品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另一种是“处置方式”判定,是判定产品是否还具有某种使用的价值。处置性判定是在经符合性判定为不合格之后对不合格品做出返工、返修、让步、降级改作他用、拒收报废的处置过程。
2、检验人员的职责是按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或直接按检验作业指导文件检验产品,判定产品的符合性质量,正确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对不合格品的处理,属于适用性判定范畴。一般不要求检验人员承担处置不合格品的责任和拥有相应的权限。
3、不合格品的适用性判定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应根据产品未满足规定的质量特性重要性,质量特性偏离规定要求的程度和对产品质量影响的程度制定分级处置程序,规定有关评审和处置部门的职责及权限。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