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 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 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 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