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不能适用调解。一审终审,婚姻效力判决不得上诉。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上诉。婚姻无效情形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力,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或法院判决。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权益。子女适用相关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不可以。与一般诉讼案件不同的是,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而不能适用调解。同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不得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拓展延伸
离婚判决是否可上诉?
在离婚诉讼中,判决结果是否可以上诉取决于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离婚判决结果,当一方或双方对判决不满意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上诉要求通常包括递交上诉申请书、支付上诉费用,并按照法定程序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材料。上级法院将重新审查案件,可以维持、修改或撤销原判决。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上诉并不保证一定能改变判决结果,因为上诉结果取决于法院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重新审查。因此,在考虑是否上诉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方式只能是判决,不适用调解。一审终审的特殊程序使得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无法对婚姻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在离婚诉讼中,上诉并不保证一定能改变判决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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