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次判决不离婚的,六个月后可以第二次起诉。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应当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之内审结。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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