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后的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后的1年内提出申请。工伤事故赔偿需在限定日期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后的30天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后的1年内提出申请。
一、工伤事故赔偿有申请时限吗
工伤事故申请赔偿在工伤认定申请上有时限限制,首先,工伤事故发生后,需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超过一年,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会受理。可见,工伤事故赔偿需在限定日期内申请工伤认定,否则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厂里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赔偿厂里拖着不处理,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结语
工伤认定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和职工需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请。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后的30天内提出申请,否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后的1年内提出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60天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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