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上诉不一定维持原判。若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则会维持原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一、二审开庭程序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二审开庭程序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具体如下:
1、第二审法院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2、对上诉案件,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定的事实与第一审认定的没有变化,证据充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合议庭主持下,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通常须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等阶段;
4、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二、刑事案二审是否直接宣判呀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者检察院抗诉的,第二审法院必须启动第二审程序。不过,二审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但判决并不一定是直接判决。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处理。
1、维持原判第二审法院认为原判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抗诉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驳回维持原判。如果认为原判太轻,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也维持原判;
2、改判第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第二审法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查明事实后可以改判;
3、发回重审事实不清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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