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清理,已经失效。
法律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二批委文件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对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原人口计生委及上述3部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以下简称委文件)进行分批清理。
经清理,我委决定,对于那些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的,或者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者已有新的规定的,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的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二批48件委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二批国家卫生计生委文件目录
22. 卫生部关于印发《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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