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药品监管执法存在监管人员能力欠缺、监管力度不足、监管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直接影响监管工作质量。对于药品这种特殊的商品,只有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才能有效降低其安全风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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