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责任由工作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严重伤残职工享受伤残待遇,治疗期满后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由单位负责护理。职工应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缴费费率根据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和发生率确定。
法律分析
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什么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责任由受伤时的工作单位依法承担。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严重伤情或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