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离婚。夫妻双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对离婚诉讼进行审理,在审理后,发现夫妻之间的感完全破裂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经过审理,未能发现感情是否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不准离婚。起诉离婚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人民法院能认定夫妻之间的感情完全破裂的,会判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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