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质量问题未确定前不得拒绝付款并要求损失赔偿,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还可以委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四十八条 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有关产品质量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