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工伤待遇方面产生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理方法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