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收入稳定;提供担保或质押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意见》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40%;在江阴、宜兴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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