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是,最高是40万,对应的是公积金每月缴存1600元以上。最低的贷款额度是6万元,对应的是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80到100元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二、贷款额度
1、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6万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8万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9万元;
16、住房公积金缴存16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款额度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