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约定业绩不达标可扣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双方有其他约定除外。公司员工可要求重新协商或通过劳动纠纷解决办法处理。若合同未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不得擅自扣工资,可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明确合同条款可避免纷争。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无效。
法律分析
1、如果劳动合同约定,在业绩不达标时,可以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扣钱的,那就可以扣钱。扣钱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但如果双方在损失发生后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而言,就是一个月扣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其实,现在很多公司就是已经给出个底薪,业绩是另外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考察员工的工作表现。但要是公司规定的达标的业绩远远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完的,公司员工还可以就协议的内容要求重新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下来的,就采取劳动纠纷的解决办法,通过调解、仲裁等有劳动部门介入的方式处理,要实在不行的就可以找法院起诉。
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那么在业绩不达标时,用人单位不可以擅自根据规章制度克扣工资。若遭遇此情况,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或提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通常上,关于业绩的问题,公司一般会跟劳动者在合同中说好,所以,劳动者在答应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尽量明确里面的条款,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纷争。根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食品销售公司与张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张某未完成销售任务,用人单位不支付报酬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业绩不达标时可以扣钱,那么扣钱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同时,公司员工可以就业绩要求重新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纠纷解决方式解决。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用人单位不可擅自扣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或提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尽量明确条款,避免产生纷争。根据法律规定,食品销售公司与张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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