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施行的关于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规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加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实际的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来确定追加抚育费的数额。抚养费应该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子女无论由母亲抚养,还是由父亲抚养,没有直接参与抚养的一方,都应负担子女必要的抚养费。
一、未婚先孕抚养费怎么算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未婚孕妇抚养费的计算与合法子女的抚养费计算没有差别。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对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可以适当增加比例,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总额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照管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抚养费的数额、期限及范围是什么?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方式。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
3、关于子女抚育费给付的期限。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原则期限是指抚育费的给付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特殊期限,是指子女成年后,按父母的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育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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