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广纳天下英才,绍兴市迭代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及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人才政策全力打造青年人才创业创新最温暖城市。随着高校毕业季的到来,快来跟我一起深入了解下绍兴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政策!
01大学生来绍参加人才交流活动补贴
对受邀参加应聘求职、短期实习(不超过1个月)等人才交流活动的大学生(包括毕业2年内学生),给予200—1500元交通补贴,并按大学生每人每天200元标准标准安排食宿。
享受方式解读:活动实施前,用人单位需登录“越快兑”向属地人力社保局提交名单。
补贴解读:交通补贴拨付至大学生银行账户,标准为省内交通补贴200元/人·次、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800元/人·次、华东以外地区1500元/人·次。
02大学生就业见习实习补贴
对来绍见习实习(超过1个月以上)的高校在校生,给予相应交通补贴和商业保险补贴,并按照专科(高职)、本科(技师)及以上分别为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每次给予接收企业(包括共建研究院)最长12个月的见习实习补贴。
享受对象解读:高校在校生和毕业2年以内未就业毕业生。
补贴解读:见习实习补贴和商业保险补贴(最高不超过50元/人·次)拨付给见习实习单位;交通补贴拨付至参加见习实习学生银行账户,标准为省内交通补贴200元/人·次、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800元/人·次、华东以外地区1500元/人·次。
03高校毕业生三大保障
注:2021年10月12日之后,补贴对象略有调整,除博士及选调生外,补贴对象均为到企业、科研院所(包括共建研究院)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房票和安家补贴适用范围不包括房地产业以及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各区、县(市)口径以属地文件为准。
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对象解读:首次在绍兴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承诺在绍工作5年,在用人单位所属地缴纳社保,未享受过当地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政策,在绍工作后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当年及之后均在绍兴企业工作的在绍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技师。从来绍工作时间算起,先买房后就业人才的房票补贴对象仅限毕业年度到绍工作且毕业年度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按对应标准享受房票补贴。各区、县(市)补贴对象、标准、要求等以属地政策文件为准。
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对象解读:首次在绍兴工作,承诺在绍工作5年,在属地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技师。安家补贴与房票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租赁补贴对象解读:2020年1月1日起,在绍兴市各类企业工作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本科(技师)及以上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要求: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1个月(含)以上企业社会保险。
(2)申请人及配偶在所属辖区内无自有住房。
(3)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就高原则发放。
(4)申请时,原则上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以个税缴纳地为准。
(5)租赁补贴不得与政府投资公租房或人才公寓重复享受,享受房票政策后,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04人才公寓
新引进到绍兴工作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以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免费入住或仅需支付小额租金。各区、县(市)享受对象、要求等以属地文件为准。
目前“绍兴人才码”上可申请入住的人才公寓详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