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如下:
1、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2、按照房屋本身价格计算: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及其他符合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格的70%;
3、按贷款申请人的还贷能力计算:申请人本人贷款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乘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乘贷款期限(月);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乘40%-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乘贷款期限(月)。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除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按照贷款较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关于贷款较高限额各地都有相关规定,可查询各地住房公积金官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