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应该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
法律上是支持在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发生困难时,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不存在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首先可以选择协商解决。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可以沟通子女目前的学习生活状况,说明给付抚养费太低给孩子造成的不利影响。根据夫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的孩子抚养费给付条款协商。
当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增加子女抚养费。可如果选择起诉方式解决的话,需要起草“增加抚养费起诉书(状)”。通常来说,增加抚养费起诉书(状)为格式文件,主要内容包括父母个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部分,其中“事实与理由”最重要,可以根据以上列出的法定条件叙述事实和理由,而且一定要充分详实,有理有据,这是获得增加抚养费关键所在。
上述内容是对何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以及应该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等问题的详细描述,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增加抚养费的问题。生活中总是充满了变数,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也就容易出现夫妻离婚时所判定的抚养费数额远远不足以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或者是如果孩子生了大病,原有的抚养费远远不够孩子看病治病的情况。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您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如果对方拒不同意,您可以为此起诉到法院,来争取孩子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什么难题,建议您咨询婚姻方面的专家律师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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