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薪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适当延长。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伤残待遇,治疗期满后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护理时,由单位负责。
法律分析
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章,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章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16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薪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章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薪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停发原待遇,并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职工将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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