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督管理局抽查的产品不合格,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经责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为予以“曝光”
3.公告后经再次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停业,限期整顿
4.整顿期满,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表明该生产者已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门严重吗
市场监督管理局上门严不严重,要看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不交有什么后果
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不可以不交,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的处罚当事人不缴纳罚款的行为,将有可能会受到以下的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 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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