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可以不签劳动合同,签劳动合同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试用期也不例外,如果试用期超过了一个月,那么也得签劳动合同,并不以是否通过试用期为前提。如果公司自劳动者上班起超过一个月不签合同的,就要支付二倍工资。
一、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必须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应当注意试用期的期限是否符合法定期限。
二、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公司可以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有这样的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那么用人单位只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约定一次试用期,不可以再次延长。试用期结束前,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进行评估,认为不合适的,应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的,延长期限也以上述法律规定的上限为期。试用期过后,劳动者正式转正。单位应当支付转正工资,认为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应当进行换岗或者培训。也就是经换岗或培训是必经程序,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在三十天内,仍应对该员工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综上所述,延长试用期需要双方协商方可。
三、公司是否可以拒绝员工辞职
公司不可以拒绝员工辞职,前提是员工履行了提前通知的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辞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处理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二、员工可以辞职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式状态,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工作;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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