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欠条可以代为做子女抚养费吗
孩子抚养费可以打欠条。对于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并作出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一方不负担孩子抚养费的协议可以更改吗
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协议可以更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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