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长沙买房可以用异地公积金,前提是个人公积金账户里面连续缴费6个月及以上。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
长沙已经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以及江西宜春、新余等10多个外省城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
如果你想用自己外地的公积金在长沙买房,可以先咨询下贷款银行,确认下你所在省份的公积金是否已经与长沙链接。
再者是满足长沙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除提供一些基础的个人资料外,贷款申请人再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个人住房公积金基本情况表、个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流水、缴存地夫妻双方房产查询情况证明即可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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