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一、辞职的步骤怎么走
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2、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3、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你仍必须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4、人事手续。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5、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6、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
二、合同制员工与编制员工的区别
编制是国家为避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任意增加工作人员的人数,来控制国家财产开支的措施。国家财政以及人事部门按实际工作需要,来确定各单位的岗位和人数,并且登记在册,这就是编制。
如果某个机关擅自招收人员,国家的财政不予开支,被擅自招收进来的人员的工资将只能由该单位自行解决,而被擅自招收进来的人员即为不在编的人员。这些被擅自招收进来的不在编人员,虽然也能在该单位工作,但在实际上并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能视为该单位招录的员工,只可参照企业员工的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同员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来调整单位与员工的关系,享受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即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合同制则具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的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以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合同制的工作和编制的工作,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工作的稳定性,因为合同制的工作期限是按由合同约定的时间来执行的,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有权不继续签订用工合同。而编制的工作的工作期限是到你退休为止。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制和事业编制是两个概念。首先成为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然后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需要跟单位签聘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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