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不判离婚条件有: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的;经调解当事人自愿撤诉或者愿意和好的。
一、精神出轨法院判定标准
目前法律上没有精神出轨这一说,在法律上单纯的网恋并不构成对婚姻的不忠,这与现实中的婚外情、第三者有本质的区别。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法定的可以作为离婚理由的过错之一,其表现为有配偶者而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的婚外情或第三者,不属于法定离婚的条件,所谓精神出轨、网恋等行为也不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见,精神出轨并不是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条件,但是以精神出轨为由提出离婚是可以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也不会直接判决离婚。所以第一次起诉,法院不判离婚的话,六个月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二、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可以判决离婚
大多数初次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司法实践中,原告一方初次提出离婚,多数情形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除非具备法定离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不会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如下:(一)夫妻感情未破裂。(二)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离婚孩子不同意法院会判离吗
父母提出离婚孩子不同意的法院不一定会判离。法院判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如果原告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夫妻二人在调解过程中和好的,法院就不会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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