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个人公积金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咨询与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这里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如果自己已经有了公积金卡,可以直接用旧卡,如果从未办过公积金卡,则需要办一张新卡;
2、公积金管理局审批通过申请之后,会向申请人发送相关通知;
3、申请人在得到通知之后,需要将相关资料的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然后还需要在公证处办理一些公证手续;
4、申请人带着合同去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相关登记;
5、申请人带着合同与公证书去公积金大厅领划款通知书,最后凭借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最后的划款手续。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个人缴存主要适用于部分自由职业以及个体户等;
2、需要交纳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并且在贷款申请之前的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取过公积金;
3、已经购买了当地的住房,且有具有法律效应的购房合同;
4、如果是单位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必须满足已经缴纳房屋预付款;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以及偿还的能力;
6、当地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对于未交过公积金的职工,单位应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对于交过公积金从其他单位转入的职工,单位应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交缴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