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如何强制执行
行政拘留不是强制执行。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况,因为它是一种单方的行为,即:特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不需要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拘留并强制戒毒如何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因为吸毒被强制戒毒,首先要执行行政拘留十五天,然后再执行强制戒毒。并不会因为已经执行了行政拘留而不执行强制戒毒,也不会因为已经执行了强制戒毒而不执行拘留。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对同时被决定行政拘留和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应当先执行行政拘留,由拘留所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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