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为5145元/月,参保单位职工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内其上年的缴费工资数,并按3087元/月保底、15435元/月封顶为暂定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参保单位按暂定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暂定缴费基数缴费。待2020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确定后,结合2020年度个人缴费工资申报情况,统一进行调整补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五条: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第六十六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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