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根据住房公积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一要求计算,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6400元,最低为1700。
一、长沙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5603元”计算,2020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00元。根据住房公积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一要求计算,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6400元,最低为1700。
二、长沙公积金缴存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以上就是对“长沙公积金基数怎么算”的回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中有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该为个人的工资额乘以固定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比例。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 该内容由 杨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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