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后,可以提起上诉,并且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发回重审。
法律分析
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5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所以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不服判决的话,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起上诉,判决书自收到第二日开始计算15日内上诉,裁定书自收到起第二日开始计算10日内上诉。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拓展延伸
上诉权行使:一审判决拒绝离婚,如何应对?
当一审判决拒绝离婚时,您可以选择行使上诉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应该咨询一位专业的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其次,您需要准备上诉材料,包括上诉状、证据和法律依据等。确保您的材料充分、详细地阐述您的观点和要求。在法庭上,您应该保持冷静、理性,并积极参与辩论过程。最后,尊重法院的判决,无论结果如何,都要遵守法律程序。记住,上诉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并不一定能够改变一审判决。因此,合理的期望和准备心理都是必要的。
结语
结论:当一审判决不准离婚时,可以通过上诉来寻求法院的重新审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案件将被发回重审。上诉需要在判决书或裁定书收到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提起。然而,上诉并不能保证一定能改变一审的判决结果。因此,在上诉过程中,需要咨询专业律师的建议,准备充分的上诉材料,并保持冷静、理性的态度。无论结果如何,都要遵守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八十五条: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一、法院不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均判决不准离婚。
3、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判决不准离婚。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5、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则应按一般规定处理。
二、不准离婚又起诉的怎么办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以及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女方按照计划生育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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