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合同期内辞职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违反规定的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因用人单位违反约定提供保护、支付报酬、缴纳社保费或违法损害权益而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一、员工合同期内辞职怎么办理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是可以辞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说明是允许劳动者辞职的,且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但是,劳动者辞职必须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给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有必要的缓冲时间,防止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劳动者不按规定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结语
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雇主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雇主无需批准员工的辞职申请。然而,员工必须按规定提前通知,以便给雇主安排工作和缓冲时间,避免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如员工未按规定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员工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雇主与员工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雇主若出现一些情形,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员工权益等,员工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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