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离职员工,人事档案都由员工自己带走,到就业局领取失业保险;二是自愿离职的员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他本人又担心档案被丢失,要求自己带走(公司有台帐),由本人保管个人档案分为人事档案和企业自建员工档案。人事档案比如大学毕业生的档案属于国家人才档案,是国家人事机关及其下属授权人才中心专管的,以报到证为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