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程序通常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庭。根据民诉法规定,即使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除非当事人无法表达意思,否则仍需本人出庭;若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出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院在对离婚诉讼进行调解时,也需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程序一般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民诉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院对于离婚诉讼进行调解的也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的。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缺席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缺席是否会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法庭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席庭审,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双方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法庭可能会根据其他证据和相关材料做出判决。然而,双方当事人的缺席可能导致某些关键证据无法提供,或者无法直接对双方进行质询。这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议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案件中尽可能亲自出庭,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缺席可能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法庭通常要求双方当事人亲自出庭,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缺席可能导致关键证据无法提供,或无法直接质询。建议当事人尽可能亲自出庭,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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