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当事人不可以不去。因为离婚案件具有极强的人身属性,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缺席审判。即使是有特殊情况实在是不能出庭的,也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